药品名称: | 泛酸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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批准文号: | 国药准字H20051133 |
生产企业: | 山东北大高科华泰制药有限公司[还有23个药企生产该药] |
适应症: | 适用于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退症(克汀病)与儿童及成人的各种原因引起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的长期替代治疗,也可用于单纯性甲状腺肿,慢性淋巴性甲状腺炎,甲状腺癌手术后的抑制(及替代)治疗。有时可用于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的辅助治疗,也可用于甲状腺的抑制试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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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明书
【药品名称】 | 泛酸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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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生产企业】 | 山东北大高科华泰制药有限公司[还有23个药企生产该药] |
【适 应 症】 | 适用于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退症(克汀病)与儿童及成人的各种原因引起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的长期替代治疗,也可用于单纯性甲状腺肿,慢性淋巴性甲状腺炎,甲状腺癌手术后的抑制(及替代)治疗。有时可用于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的辅助治疗,也可用于甲状腺的抑制试验。 |
【用法用量】 | 成人,最初每日用25~100μg,可每隔2~4周增加25~50μg,直至维持正常代谢为止。一般维持剂量为50~200μg/日。老年或有心血管疾患者,起始量以12.5~25μg为宜,可每3~4周增加一次剂量,每次增加12.5~25μg。投药后应密切观察患者有否心率加快,心律不齐、血压改变,必要时暂缓加量或减少用量。新生儿和儿童甲状腺功能降低或克汀病,剂量参考下表:建议使用剂量(每天):0~6个月 25~50微克 (8~10微克/公斤体重) ,7~12个月 50~70微克 (6~8微克/公斤体重) ,2~5周岁 75~100微克 (5~6微克/公斤体重) ,6~12周岁 100~150微克 (4~5微克/公斤体重),12岁以上 150~200微克 (2~3微克/公斤体重),或遵医嘱。,2~4周增加一个剂量(12.5μg~25μg),至临床表现完全正常。脉率正常或大便正常是很好的临床观察指标。 |
【成 份】 | 泛酸钠 |
【性 状】 |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结晶性粉末。 |